3044澳门永利集团土木院字〔2012〕13号
老员工参加科技与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于培养老员工创新意识、合作精神和工程实践能力,促进老员工个性发展,营造创新教育氛围具有重要作用。为推动公司老员工科技与专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员工竞赛工作,不断提高竞赛成绩,推动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老员工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信息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等级分类
(一)竞赛等级
竞赛等级分为国家、自治区和学校三级,具体如下:
1、国家级竞赛:由国家教育部、团中央和财政部批准的全国范围内的、高水平的员工科技竞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土木工程学会和交通运输学会组织的建筑土木和交通运输类专业方面的竞赛。
2、自治区级竞赛:与以上国家级比赛相应的自治区级竞赛或地区级竞赛。
3、校级竞赛:与以上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比赛相应的校内选拔赛,或由学校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的全校范围内的员工科技竞赛。
(二)竞赛项目
目前学院认定的专业教师指导国家级竞赛项目有:
1、一类项目
(1)全国老员工结构设计竞赛
(2)“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二类项目
(1)全国老员工基础力学实验竞赛
(2)全国周培源老员工力学竞赛
(3)全国老员工数学建模竞赛
目前学院认定的专业教师指导自治区级竞赛或地区级竞赛项目有:
1、一类项目
(1)全区老员工结构设计竞赛
(2)“挑战杯”全区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二类项目
(1)全区老员工工程测量竞赛
(2)全区老员工结构力学竞赛
目前学院认定的专业教师指导学校级竞赛项目有:
1、一类项目
(1)学校老员工结构设计竞赛
(2)“挑战杯”或“创造杯”等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2、二类项目
集团老员工工程测量竞赛
除上述学院认定的竞赛项目外,其他的科技竞赛项目由学院进行级别认定后,参照本办法奖励。
二、指导教师的奖励办法
1、指导教师指导员工参加国家级竞赛获一类项目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30000元;获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20000元;获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0000元。获二类项目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5000元;获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0000元;获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5000元。未获奖参赛队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500元。
2、指导教师指导员工参加自治区级或地区级竞赛获一类项目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6000元;获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4000元;获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2000元。获二类项目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3000元;获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2000元;获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000元。未获奖参赛队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000元。
3、指导教师指导员工参加集团级竞赛获一类项目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3000元;获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2000元;获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000元。二类项目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500元;获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200元;获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集体1000元。未获奖参赛队奖励指导教师集体500元。
三、说明
1、奖励采用指导教师个人或集体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由分管经理审批。
2、所有奖励每学年受理一次,每年年终汇总并公布授奖名单。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报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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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