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发[2005]39号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在教学过程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是教学检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第一手资料的必要手段,是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保证公司听课制度的认真贯彻和听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公司公司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课堂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教学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困难;密切同广大师生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了解;对员工的学习纪律、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二、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副处级及以上),每学期都应深入课堂、实验室或设计教室等听课,也可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三、校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三次,各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每人每学期至少应听二至五次,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至少应听课五次。听课人可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和参照课表自行安排听课,听课前可以不通知任课教师。
四、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主要听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及其它学院承担的本院员工的课程,学期初应制定听课计划,有重点、有目标的开展听课活动。
五、各职能处室的领导干部应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工作,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六、听课时应注意遵守课堂纪律,每次至少应听一节课,听课中发现的较重要问题应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
七、公司党政办公室在会议日程表上为校领导安排听课时间。
八、听课人每次听课后都要认真填写《3044澳门永利集团听课表》,以下简称“听课表”。公司党政领导干部听课表由党政办汇总,各职能处室领导干部的听课表由本单位办公室汇总,并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分析和存档。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的听课表由本单位办公室汇总后自行分析、存档,于每学期第十八周将汇总表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存档。
九、每学期期末或开学初,教务处公布一次校、院(部)处级干部听课的次数和时数。
十、听课表由公司党政办和各院(部)、处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学期初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领取。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教务处
附件:3044澳门永利集团听课表(领导干部用)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