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团队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新教师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和本科教学水平,特对公司新教师从事助教工作和教学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助教教学任务:
1、听课(参听所助课程主讲教师讲授的全部内容);
2、协助主讲教师批改作业、批阅试卷;
3、辅导答疑,上习题课;
4、协助主讲教师准备并参与指导实验;
二、助教助课要求:
凡分配到学院教学岗位工作的新教师(含统分毕业生、调入没有教学经历的教师)从事助教工作,均需学院指定热爱教育事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其指导教师,必须在他们的指导下从事助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新教师助课期间要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协助主讲教师做好课前教学准备工作,为员工进行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指导员工实验等。助课期间认真记录每一节课的内容摘要、教学要点、方式、方法等内容,在实践中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
2、新教师在助课期间,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试讲课程的部分章节,来逐步提高个人教学能力与水平。
3、新教师助课工作时间为一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新进教师助课工作时间为半年,至少完成1~2门课程的全部教学环节的助课。助课期满后,经集团考核合格者可以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考核达不到要求者,延长其半年助课工作时间。
4、为使新教师更全面地掌握专业知识,新教师在助课期间,还需根据专业特点由各系负责安排新教师选听2门以上的专业课程,并上报教务办。学院将组织督导组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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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日